央行、银监会日前正式印发《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以促进县域信贷资金投入,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央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考核办法》明确“县域法人金融机构中可贷资金与当地贷款同时增加且年度新增当地贷款占年度新增可贷资金比例大于70%(含)的,或可贷资金减少而当地贷款增加的,考核为达标县域法人金融机构”。本文来自: 中国贷款网(www.loancn.com) 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loancn.com/zhishi/newsdetail-524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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